其實就是因為如今(香港)經濟不景氣(結業潮不斷),才要求(香港特區政府)派發(電子消費券)。目的就是(提振香港市面的消費),同時亦可以緩解一下(市民)的怨氣。這是一種支援/援助的措施來的。看情況需要而派發。所以不應該因為巨大的財赤而停止派發的。因為這是為著要復蘇市面經濟的舉措來的,這就要分開來看了。我建議認為(香港特區政府)應該要完全停止(百分百擔保貸款)(連同八成九成產品),直接派發(最低$10000港元電子消費券)更加會有實際和明顯的效果出現。因為(電子消費券)是派給(市民),(香港市民)手頭鬆動了一些的話,自然就會願意多留港的了。而另一方面,(香港中小企業)(包括零售和飲食業在內)有生意做/多了生意做,(店舖/企業)生存空間就會大了。而且同時亦能夠讓(老闆)看到希望。到(市面)逐漸回復暢旺,在百花齊放下,(香港市民)就會慢慢願意多出來消費和願意去逛街逗留在街上了。所以(消費券)的作用其實是很大的。假如(財政預算案)(2025年)能重頭再來過的話,我建議除了保留原有($2元乘車優惠完全不改動以及保留$2500港元學生津貼)之外,派發(最低$10000港元電子消費券)是必不可少的了!

吳獅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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