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(那位youtuber)所說的辦法,港英政府在數十年前已經實行過了。當時無論是(徙置區屋邨)抑或是(公共屋邨)設計相對簡單,多以(一排排樓下店舖/商店)來服務(該屋邨)的。(其租金)絕對是平絕全港(租金肯定是平過出面街舖很多了)。除了方便到(屋邨內居民)創業之外,同時亦帶動到((屋邨內的經濟流動),因為當時無論是(徙置區屋邨)抑或是(公共屋邨)普遍(屋邨都是幾十座)的。以前(70-80年代)(黃大仙區)就是例子了。不論是(零售)和(飲食)淨是(做回該屋邨的生意已經夠做有餘了)。而且當時(徙置區屋邨)就以(以前橫頭磡徙置區)為例,規範也不大(自由度較高),就算(食肆)超出原有範圍、將檯櫈放到街道上、甚至(冰室)有埋(露天茶座)和(潮州打冷大排檔)做生意也是容許的。可以說當時這個辦法如果放到現在去實行的話一點也不過時。

可惜(現今公共屋邨)(有部分已經歸了給領展去管),而且亦只有(早期的公共屋邨)(保留番一排排樓下店舖/商店的設計),到(後期的公共屋邨)(每幢樓的橫向面積已經大為縮小)(多以商場來取代一排排樓下店舖/商店的設計)了。所以(那位youtuber)所說的辦法,是否真的能夠在(香港特區政府管轄下的公共屋邨去全面實行呢?)那實在是很有疑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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